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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今年8月份,国务院又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全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为做好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于今年3月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今天,又召开这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半年多来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明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务院和省政府都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足见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对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视。刚才,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桑植县政府介绍了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就如何做好明年全省新机制改革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新机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贯彻对农村和农民“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维护和发展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责任、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和基础工程,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沅江市开展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试点。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责任明确,方案切实可行,经费保障到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试点市州13个县市区通过实施以“免杂费、提高公用经费、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新机制改革,共投入免杂费资金14071万元,安排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752万元,使2571所农村中小学校62.9万名学生(其中小学生38.7万人,初中24.2万人)全部享受免杂费政策,学年生均减免小学生190元,初中生260元;同时,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2100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31万元,分别使20.5万名和4.5万名家庭贫困学生受惠。新机制的实施,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中小学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广大农民的教育负担切实减轻,试点市县区因贫辍学的现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显著提高。同时,这项改革还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试点地区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为我省全面推行新机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完善有关政策、采取有效对策提供了思路。
新机制改革试点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实现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都上得起学的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贯彻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方针,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都上得起学的目标。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村孩子不会因贫失学,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也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乱收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这就在最大程度上和最大范围内促进了教育公平,使义务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平民教育,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新机制改革的实施,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由于长期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滞后,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甚至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因此,中央提出要用更多的财力,花更大的精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农村义务教育是最大的公共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履行好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公共职能,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方向,也是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这一重大改革,有利于促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同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还可免交教科书费,寄宿生可获生活补助。这些举措将使全省655万农村学生受益,大大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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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新机制改革的实施,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但要看到,前一些地方的低水平、维持性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农村教育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强化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被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学校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得到长效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较低、农民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持农村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
总之,新机制改革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大事,同心协力,狠抓落实,如期实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预定的工作目标。
二、抓住关键环节,落实改革政策,扎扎实实推进新机制改革工作
推进新机制改革涉及面广、环节多,政策性极强,能否办好这件大事、好事,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考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准确地把握政策界限,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推进新机制改革工作。
第一,落实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到位。新机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发展经费。因此,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及时足额落实资金,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据测算,“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将投入95.9亿元(不含免费教科书资金),2007年投入19.23亿元,其中中央承担61%,省级承担26.1%,市级承担3.9%,县级承担9%。在经费上,中央和省里比,中央拿了大头;省级和市县比,省里拿了大头。为进一步加大对39个国扶县、省扶县和少数民族县的扶持力度,省里还决定从2007年开始,免除39个贫困县县级应负担的资金,改由省级统筹。应当说,新机制改革减轻了市县两级的财政负担,只要努一把力,各市县落实分担资金是完全可能的。但从试点县市区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将原本用于教育的投入顶抵了新机制资金;省政府出台的一些投入政策,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教育的不低于60%,其中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不低于10%”等在一些地方也打了折扣。这种情况必须坚决杜绝。新机制改革不等于全部由中央、省里包,地方政府不能因为中央、省里给了补贴,就减少自己的投入责任。这里,我再次强调,在新机制改革中,各级政府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分担责任,确保地方与中央同步增加教育投入。新机制改革资金要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能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要坚决防止“挤出效应”;建立新机制的资金作为专项资金,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单列。对不能按时到位的地方,将由上一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直接予以扣减。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要在本级财政增加预算,妥善解决好教师津补贴、教师培训和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问题,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常运转。严禁将原本应有的教育投入挪作他用,严禁用公用经费、补助的杂费发放教师津补贴和偿还学校债务。
第二,落实免杂费政策,确保每一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惠。新机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从明年开始,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政策。这是惠及所有农村中小学生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试点反馈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新机制实施范围在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一是把由于统计口径原因填报为“城市学生”的农村学生纳入了免杂费范围;二是把由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纳入免杂费的范围。各级政府要督促教育、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免杂费政策的范围和对象,严把政策关,逐一核实,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特别是对在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只要是政府委托承担、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办学的,就要应该一视同仁,确保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漏地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决杜绝该免而未免的现象发生。
第三,落实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新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和源头上为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提供了根本保证。收费管理是否到位,是事关新机制改革的成败、事关政府能否取信于民的大事。如果杂费、公用经费都补给了学校,学校还在乱收费,我们推行新机制所期望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愿望就可能落空,中央的惠民政策就会大打折扣。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收费政策,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收费项目,绝不容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大家在认识上要避免一个误区,就是不要把新机制实施前的一些不正当收费作为正常的经费来源。如果学校的所谓收入来源于不正当收费,就应该从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取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新机制实施后的收费管理。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要抓紧制定出台新机制改革收费管理文件,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进一步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学校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2007年春季中小学课本价格将比今年春季降低15%以上。严格寄宿生住宿费标准的审批程序及管理使用,不得变相提高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我在这里重申,实行新机制后,学校除代收课本费(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需要搭餐、寄宿的学生的搭餐费、寄宿费以外,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乱收费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学校主管部门与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向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行为,也要坚决抵制。
第四,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建立“校财局管”新体制。新机制改革明确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费需要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如何有效保证学校经费正常需要,保证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求我们在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进行相应改革。落实到学校,关键是抓紧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规范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收支、经费拨付、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监督等环节,保证学校的每笔正当开支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遵照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大胆探索“拨付及时、监管到位、方便快捷”的“校财局管”的路子。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暂时没有条件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地方,要按照“校财局管”的要求,加强新机制资金的管理,在县级教育局或财政局设立教育经费集中核算分中心,按照“四集中”(集中开设账户、集中结算、集中核算、集中档案管理)的办法,集中管理中小学会计核算业务,各学校只设报账员定期报账,从体制、机制上防止支出混乱和挤占挪用现象。对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以及不及时修缮危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新机制改革实现如期目标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惠及全省数千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全新、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时间紧迫。要看到这次新机制的建立,既有紧迫性、常规性,又有制度性、长期性。新机制建好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就会逐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如果建不好,则影响的是一个地方的义务教育事业,农村孩子的未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充分估计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握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努力把新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第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明年春季开学时,新机制的各项政策要落实,资金要到位。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今年初成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县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新机制改革工作。当前,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和学校做好落实新机制的有关工作,做好在校学生、办学条件、教师数量、教育经费需求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抓好新学期免收中小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各地要早算帐,算细账,切实将改革所需资金全额纳入预算,保证分担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党政领导要及时解决,确保新机制改革工作开个好局。
第二,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住建立新机制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把主要精力放在强化学校的管理上,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放在创建办学特色上。要加快推进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撤并工作,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现象。要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要因地制宜,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要加强对校长的培训,强化校长责任。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要积极推广并逐步普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确保校园师生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安排使用、中小学的收费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一级抓一级,确保资金安全。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省里将派出督查组,年底在全省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预算编制、经费安排、校财局管、政策培训和宣传、治理乱收费等工作情况。对那些资金保障到位、政府职责到位、工作细致的地区要进行表彰,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鼓励。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督导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综合或专项的督导计划、督导方案和实施步骤,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与新机制有关的各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要重点检查县级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结果要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督导和其他各种检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新机制改革成为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第四,加强培训和宣传,新机制政策家喻户晓。各地要抓紧制定新机制培训方案,按照一级负责一级的办法,在11月底前完成全省新机制改革培训任务,为新机制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要继续做好新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把这项党和政府惠及广大农村家庭学生的“民心工程”,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讲,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改革中出现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宣传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为新机制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志们,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对党、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感和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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